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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瓣的信箋

玫瑰花瓣的信箋

 

泰妍走的時候,我想我是知道的,那晚因為潮濕而掀翻的木頭地板被她刻意放輕的腳步踩得嘎吱作響,熟悉溫度悄然抽離在我們共枕了三個年頭的狹小套房的時候,僵硬無法動彈的肩膀像是刻意合理化她的不告而別,用習慣背對著她的影子說了再見。

 

再見?

 

再次見面還是再也不見?

 

或許是這樣的辭彙有了歧義所以泰妍不說,又或者我的泰妍,愛的累了所以連再見都沒了力氣。

 

他們說愛情最不可挽回的彈性疲乏是我們之間明明沒有第三者,卻終究精疲力盡到再也回憶不了任何一次我們在深夜空無一人的街上如何相擁,彼時我們耗盡力氣汲取對方身上淡淡香氛氣息,如今我與她像是耗盡所有愛情,為的是此生此世再也不見。

 

我們沒有簽字後的離別,只有數月來她每每莫名洶湧的怒火悶燒,也許她真的累了,所以下班特意買回來的蛋糕她不喜歡,週六晚上看的電影她說結局太爛爆米花也沒有吃完,想要和她一起出國的計畫她說不要那太遙遠,分離前三天她甚至重重把相機摔在地上,她說她不能拍了,拍不出東西了。

 

以為我的泰妍只是不擅言辭愛把自己關在專屬的小世界,卻傻的不知道她的離別其實全是蓄意。

 

清晨六點整準時醒來在沒有她的屋子里,床頭的照片牆是我與她相識以來所有走過的風景留下的回憶,唯獨左下角刻意留白,那是兩年以前我的她除了分手以外唯一的遺憾。

 

兩年前我與她開著剛買來的二手休旅車一路望南邊的深山前行,還記得那天她嘴角下的梨窩迎向深藍夜色沐開刺骨的冬日,她說走,帶妳去看日出。

 

盤旋升高的山路一路顛簸崎嶇,無人的狹小道路上幸好不用會車徒增驚險,一路哼著我聽不懂的曲子,白嫩手指輕巧打在方向盤上,像個準備郊遊踏青的孩子。

 

那一年泰妍開了攝影展,神采飛揚的拉著我整天翻看她走遍世界各地留下來的作品,大概心情好,於是有了日出之行。

 

引擎聲轟隆迴旋,凌晨四點鐘,終究因為太累,敵不過沉重睡意,抓過泰妍擺在車後的外套沉沉睡去。

 

醒來的時候車子停在山頂的平台邊,金泰妍在車外探頭進來,嘟著嘴說,妳睡著了。

 

日出呢?日出呢?

 

焦急問她,只見她聳聳肩,披散的長髮映著身後橘黃色初升的朝陽,「就顧著看妳睡覺的樣子,我也忘了拍了。」無可奈何的溺愛,當時原是多麼美好的意外。

 

如今在想,怎麼辦,那一年錯過了日出,現在我錯過了泰妍。

 

於是和她的分手像是相片牆上永遠缺失的那一角,成了走遍再多美景也完整不了的殘缺。

 

還有客廳餐桌上她留下來的信箋。

 

信箋旁有一小包深褐色紙袋,打開,十片豔紅色的玫瑰花瓣安靜斜躺。

 

是她慣有的筆跡,像是不用深思也能看見她歪著小腦袋坐在餐桌前醞釀我與她可能綿延一世的再見。

 

 

「美英:

十片花瓣給妳十天,每一天少想念我一些就丟掉一片花瓣,空了以後,妳就去過妳的生活。」 

 

下意識笑了出來,卻不知笑裡藏著輕蔑還是太過傷心。

 

我的生活?

 

我以為她是知道的,黃美英的生活就是金泰妍。

 

 

沒人知道泰妍去了哪,攝影雜誌社的編輯說她早早就說了這一期她不會交作品,好友問遍一輪通通搖頭說不知道,只顧著要來家裡陪我,我說不用,我一切都好。

 

可能失戀早有預兆,又可能我真的太愛她才放任我們這樣零落的分手,更多的可能是,愛金泰妍這件事情,豈是十天十片花瓣就能抹去在我的生命裡?

 

兩週後下定決心補齊相片牆缺失的那一角的時候,想起我與她曾為了等流星雨,深夜開車上山,夜裡冷風穿過車窗襲向我們明明開了暖氣的狹窄空間,冷到彼此相擁,最終隔著厚重外套和車子排擋親吻,她說那一年的吻說不定一不小心也把流星給吻了進去,快許願,能成真。

 

沒告訴過泰妍,我的願望只是能與她一輩子這樣相依,即便是在氣溫進逼零下暖氣供給不足的二手休旅車裡也是奢侈的幸福。

 

要怎麼解釋,喜歡她低頭對著塗鴉本彎過手臂下筆的神情,還喜歡她睡覺睡到睡衣差點整件掀起來時候的模樣,總希望她能明白,如今又希望她全然不知道也好,我怕她與我一樣,留戀太深,倘若又走不開的話,只能選擇自溺。

 

隔天從防潮箱裡拿過泰妍第一台用來拿了攝影獎的相機,向公司請了長假,拿過車鑰匙,第一次不坐在副駕駛座,握著泰妍時常敲打節奏的方向盤,清晨七點半鐘開上高速公路,平闊原野安靜沖刷我哭不出任何一滴淚的眼角。

 

當時天真的以為補齊了那一角就可以抵過她最後留給我的十片花瓣。

 

 

下了高速公路,停在矮舊平房搭建的小賣店前,四周只有看不著邊際的田野長著嫩綠小草,買了一瓶水,卻瞥見窗上用紙膠帶黏貼的拍立得照片。

 

「不好意思奶奶,可以借我看一下那張照片嗎?」伸手指向積著細塵的破舊窗戶,只看見佝僂著身軀的老奶奶皺了皺眉頭,撕下照片,幾乎是用扔的丟到我手裡。

 

奶奶說,有個年輕女孩和我差不多年紀,執意要把照片和一張便條紙貼在窗上才肯走。

 

心一沉,問奶奶便條紙呢?老奶奶指了指擺在角落的破舊紙簍,她說有一天掉地上了就順便丟了。

 

鬼迷心竅,又或者人與人之間的羈絆絕非三言兩語可以訴盡,想也不想跪在斑駁的水泥地板上的時候,還是乾澀的眼角怎麼也沒想過瞥見我這幾日始終隨身帶在身上的字跡。

 

開頭處,仍是她親手寫下的美英,字跡略顯歪斜。

 

「美英:

 忽然覺得這樣很好,妳永遠都不會知道我還在想妳,但思念確確實實就在某一個地方生根,也許永遠都落地不了,但是沒關係。」

 

擰著褶皺的便條紙問奶奶,這是甚麼時候留下來的?

 

奶奶闔起眼努力回想,她說大概是一個星期以前,一個穿著粉紅色外套的女孩貼的,個子矮矮的,寫字的時候手還一直抖,像個上了年紀的老人。

 

匆匆忙忙說了謝謝,那一張拍立得相片是我睡覺時候的背影,純白相紙方框裡,家的輪廓那麼清晰。

 

我卻只能緊抓金泰妍離去後的細微痕跡,翻天覆地,找遍那些我們曾經走過的路。

 

金泰妍刻意留給她自己的思念,竟那麼湊巧被我撞見。

 

沒辦法,還愛著她,便不能視而不見。

 

 

突然覺得自己太傻,怎麼可能再也不見,我們就在同一片土地上,只不過我的她,作弊偷跑,讓我追得費力,如此而已。

 

怎麼也沒想過她獨自斬斷的愛情可能是轉身過人的假動作,她常常揉亂我的髮絲罵我傻,說她的美英這麼傻以後被人騙了怎麼辦,結果人生至此,只有金泰妍敢騙了我,用她自以為是的溫柔。

 

加滿油的二手休旅車繞過田野,略陰霾的天空下只有鳥鳴聲偶爾掠過樹梢響在耳畔,以為她會在每一家小賣店都留下照片,卻發現金泰妍還是那麼狡猾,直到車子開上路的第二天才在途中休息的民宿發現她留在櫃台玻璃下的第二張拍立得。

 

這一次便條紙安穩與照片一起平躺在沾了些許髒污的玻璃下,老闆娘說好妳拿走吧,反正擺著也是沒用。她卻不知道那樣在她們眼裡空佔了位置宛若草芥的照片與紙條是我唯一能夠追回愛情的最後根據。

 

第二張照片是我們平常一起吃飯用電腦還有挨著腦袋看相機照片的餐桌。

 

金泰妍的字跡卻更抖了——

「美英:

開車太慢,被後面好幾輛車超行而過,她們不知道我費了多大力氣才行駛至此,也不知道我下了多大決心才願意離開妳,原來騙自己這麼累。」

 

隱隱約約看穿那張鮮黃色的便條紙裡有她不願意告訴我的情緒,淡淡染在字句間,那些嗅起來有金屬氣味的油性簽字筆還牽著油墨,我想應該能知道的,只要我找到我的泰妍。

 

她給我的花瓣,一瓣也不少的裝在小袋裡,怎麼能忘了她,忘了我那個心事都藏著偶爾鬧脾氣委屈落淚的金泰妍。

 

老闆娘說,那是四天以前留下的。

 

於是同一片土地上,明明沒有跨越時區,我和我的她竟也有了時差。

 

 

山區收訊不佳,用這個原因當作自她離開後再也沒有電話撥入的理由,很想告訴泰妍,其實騙自己不難,只要想愛的心情還在。

 

可是我的泰妍,天生細膩敏感的小傢伙,怎麼辦,我像是再怎麼與她緊貼著彼此相擁也看不穿她心底的小世界。

 

夜裡躺在泛著霉味的小房間裡,拉開窗簾,只有遠處唯一一盞路燈立在山路間獨自過活,不怕自己寂寞,突然只怕泰妍孤單,她喜歡獨處又害怕孤寂,每每拿過塗鴉本畫畫的時候總要我不要吵她,卻要我坐定在沙發邊,這樣她畫累了抬頭以後才能看見我。

 

嚴格說起來,金泰妍不是一個完美的戀人,常常鬧脾氣,感冒生病的時候潮紅的小臉每每鼓成小包子說為甚麼美英都不理我,偏偏我說對不起的時候語調總是高昂惹得她只能把自己藏進被子裡,鼻塞又呼吸不到空氣的她兩秒之後又會探出小腦袋瓜,低聲說著美英抱抱。

 

可是我那麼愛她,就算是翻山越嶺也想找到她。

 

 

隔天啓程的時候,老闆娘說,把照片和紙條壓在玻璃下的女孩子看起來根本未成年,不知道哪裡的蹺家少女。

 

交了鑰匙,轉身對老闆娘笑著說——那是我家的,我現在要去找她。

 

那是我家的,我現在要去找她。

 

天氣不算太好,起了大霧的山路只有反光的黃色立牌可以依靠,開到半路的時候下起小雨,與載著水果準備下山的貨車在狹長的彎道旁會了車,幸好,一切平安順利,只是大霧未散,我的泰妍,不知道在哪裡。

 

車行至半路,導航說再開上數十公里就能到達當初我與她錯過日出的地方,竟真的笑著對汽車導航說了,妳能找到我的泰妍嗎?雖然只有引擎聲與山間險些飄進車內的山嵐繚繞不去。

 

 

第三張照片是我與她一起在廣場邊的聖誕樹下合影,那是一年前的聖誕節,雖然最後,她用來紀錄生活的相機不知道為什麼在人潮洶湧的街道上摔到支離破碎。

 

照片壓在老爺爺開的小吃店門口,至於應該要有的便條紙,我卻寧願它也像第一張一樣被都進紙簍裡。

 

彎斜扭曲的字跡宛若小學一年級剛學會寫字的孩子,不成比例落在便條紙上,油墨牽出長長痕跡。

 

「美英:

  想妳。」

 

大小不一的四個字分佔在便條紙四周,差點以為那不是泰妍寫的,但是那個油墨氣味,是她鍾愛的原子筆品牌專屬。泰妍曾經說,這筆這麼好寫,以後買個一百打放在家裡好了。

 

怎麼能忘記,忘記每一個我與她生活過的痕跡。

 

爺爺說,那個女孩,白嫩的小手相互搓揉後停不下抖動,卻極其認真在便條紙上刻畫,原以為是甚麼長篇小品之類,沒想到只是四個大字,當時只是莞爾,但是女孩慎重虔誠的樣子讓他印象太過深刻。

 

十片花瓣連同三張照片和三張便條紙依序收進小袋裡,那個夜裡沒有停留,踩下油門,繞過雲霧之間,像是只要登頂,就能看見我的泰妍也在那裡。

 

一路繞著蜿蜒山路,護欄邊的風景多半被大霧遮去,濕潤的空氣裡恍若都是她刻意留下給我的蹤跡。

 

我知道她本意不是如此,我也不是。

 

只是想重新拍下日出填補相片牆的殘缺,怎麼也不會知道,照片與便條紙成了最後的蛛絲馬跡。

 

 

隔天清晨六點在平台前的倒數最後一個觀景台邊發現欄杆上貼上的照片與便條紙。

 

油墨未乾,歪扭的字跡只寫了美英兩個字便再無其他。

 

一旁賣飲料的小販說這應該是昨晚貼的吧,她曾經看見一個女生顫抖著雙手努力搗弄,明明當時沒有冷成那樣。

 

只能又說了謝謝,轉身上車,忘了里程表究竟跑了多少公里,只曉得,能找到她,千山萬水不過一個手掌的間距那樣而已。

 

相片牆就算了,金泰妍比較要緊。

 

我與她沒有跨越時區,相隔的距離終於越來越近,都怪她偷跑作弊,而我們明明彼此愛的不可分離,她卻硬要違心。

 

看見金泰妍的時候,她蹲著身子逆在晨光裡,顫抖著雙手往小小的束口袋裡擺放花瓣,是她留給我的那一種。

 

不能解釋為甚麼我沒有狂奔衝向她,或許是她頻率震氈到讓我心口緊擰的雙手,又或者是,追了這麼多天,循著她的足跡,像是能看見她的背影已是萬幸。

 

大氣都不敢喘一口愣愣站在她身後,直到我的泰妍包裹在我買給她的粉色手套裡的小手不小心讓花瓣掉落在地上。

 

蹲下身伸手接下,她卻幾乎本能反應似的將雙手背在身後,低頭不語。

 

她的沉默沒有被我截斷或者擅自以更多謾罵與眼淚當作開場白,只記得那日晨光穿透雲層灑落山頂的觀景台,我的她,弓著身子把自己藏在我一同買給她的粉色外套裡,無措到不能自己。

 

沒有問為甚麼,沒有指責她的不告而別。

 

望著她顫動的雙肩,好半晌,山間格外猖狂的強勁風勢裡,我只能亂著髮摟過她,湊在她耳邊,我說我們回家吧。

 

回去我們那個夏天會跳電冬天暖氣同樣供應不足的家。

 

走完那段不完美但心甘情願的愛情,可好?

 

我的泰妍暌違多日,探出紅撲撲的小臉的時候,淡淡的眉毛倒映在海拔高處格外明媚亮黃的光芒裡,她說對不起,美英我要怎麼繼續愛妳?

 

她的掌心再不能平穩將我包覆,她拿不穩相機所以聖誕夜裡將它摔得粉身碎骨,她連拿餐具都有問題所以不是不愛吃蛋糕,是她害怕顫抖的雙手根本沒辦法平穩拿過叉子,於是,所有無故的脾氣全是故意,她只是不知道,這樣的自己怎麼辦才好。

 

至於她同樣在小袋裡放進的花瓣,她說,那些本該由我丟失的思念,她要一個人重新拾掇擺在袋子裡,任由她一人獨自想過每一個黑夜。

 

醫生說她的手應該是神經出了問題,有可能一輩子都沒辦法痊愈,連生活都有問題,更遑論是攝影。還說她本想躲到山裡,十天過後,花瓣全數丟棄,她就回老家自己面對問題。

 

從口袋裡拿出小袋,我說妳看,我沒有丟掉任何一片花瓣,要忘掉金泰妍,那是要用掉好幾輩子的,十天根本不夠。

 

我的泰妍哭紅雙眼,想掙脫的小手終究被我握得死緊沒有空隙可以逃離,深棕色長髮被風吹到凌亂,撓過我與她距離不到幾毫米的鼻尖。

 

沒關係沒關係,只要有泰妍的愛就夠了,別鬧脾氣,我們回家。

 

那一天,我與她第二次錯過日出,半張照片也沒留下,只在山頂拾獲我的泰妍,沒有受傷沒有變瘦,肉嘟嘟的小臉還是我愛的模樣。

 

我說跟我回家,分手的事情我就當是做了夢。

 

她紅著眼眶又把自己埋進外套裡,嘟嚷著這病終究會替我帶來麻煩。

 

把車停在下山途中的觀景台邊,轉身輕輕吻在她發涼的雙頰上,我說泰妍,這個吻裡有流星,快許願。

 

金泰妍紅著臉別過頭說要想一下,我說好。

 

後來回程的路上她歪過腦袋睡了很久,疲憊的眉眼間有她執拗到了底的倔強,醒過來的時候眨巴著眼問我那她租來開上山的車怎麼辦。

 

只好告訴她,跟我回家,一切都好辦。

 

至於她的病,雖然不能根治,但是按時服藥,狀況就能趨緩,根本沒有她說的那麼嚴重。

 

但這就是我的泰妍,我太愛她,愛她所有不論好壞。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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